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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了!招行原行长田惠宇,死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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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 深蓝财经
作者 | 王鑫
刚刚,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,2月5日,招商银行原行长田惠宇案一审宣判了。
落马22个月后,田惠宇数罪并罚,被决定执行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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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所得逾5亿元
根据一审宣判,田惠宇的罪行包括受贿罪、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、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罪,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,社会影响特别恶劣,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。
受贿方面,1997年至2022年,田惠宇利用担任中国信达信托副总裁,上海银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,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副书记、副行长及该行深圳市分行、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、行长,招商银行党委书记、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、业务承揽、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.1亿余元。
滥用职权方面,田惠宇在担任招商银行党委书记、行长期间,为徇个人私利,违反规定,滥用职权,干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属机构正常经营决策活动,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。
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、内幕交易、泄露内幕信息方面,田惠宇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,违反规定,从事与上述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,非法获利2.9亿余元。田惠宇身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,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前,买入该证券,或者泄露相关信息,明示、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,非法获利807万余元。
如今,田惠宇不仅被判死缓,上述非法所得也将并处罚金,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,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值得注意的是,2月2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、第三检察厅厅长史卫忠在“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”中还曾点名田惠宇、王滨、范一飞等六个金融“大老虎”。
据其介绍,在近年来提起公诉的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,金融领域人数较多。党的十八大、十九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情况仍普遍存在,犯罪手段日趋专业和隐蔽,运用金融工具和交易规则实施的新型隐性腐败犯罪数量日益增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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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领招行2次转型
回溯来看,田惠宇于2022年4月22日官宣被查,在这之前,关于田惠宇出事的消息就甚嚣尘上了,一度引发招行股价暴跌。
据了解,招行成立至今只有4任行长,前两任行长分别在任12年、14年之久。而2022年,只是田惠宇任招行行长的第10个年头,突然落马算是打破了招商历任行长任职时间的惯例。田惠宇被查后,招行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、董事会秘书王良接任了行长一职务。
简历显示,田惠宇1965年12月出生,今年59岁,上海财经大学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学士,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,在金融机构中属于难得的“海归”。
在田惠宇2013年5月供职招行之后,招行总资产从2013年的突破4万亿大关到2022年突破10万亿大关,达到10.14万亿元。如此耀眼的成绩背后,绕不开田惠宇在招行掀起的“二次转型”。
主要分为两个时间节点:2013年至2017年,是招行转型的上半场,以打造轻资产、弱周期的“轻型银行”模式为主,轻的关键在于对零售业务资源的投入,特别是信贷资源的投入。
从后视镜看,此轮转型较为成功,奠定了招行当前“零售之王”的地位。
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,招行零售客户数达1.94亿户,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(AUM)余额13.08万亿元,是该行总资产的1.18倍。凭借“零售之王”带来的低成本高收益率优势,招行常年净利润水平超过了一众股份行,仅次于四大行之后。
从2017年开始,招行转型进入下半场,主要探索了“大财富管理业务模式+数字化的运营模式+轻文化的组织形式”,这也是招行对外宣称的“银行3.0”模式。
财报显示,2021年,招行大财富管理收入(财富管理、资产管理和托管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)为521.3亿元,同比大增33.91%,占净收入的16%。
时任行长的田惠宇在2021年年报中总结,“2021年是招行的大财富管理元年,‘让财富管理飞入寻常百姓家’的梦想逐步照进现实”。
不过,在招行大财富管理飞轮加速转动的同时,房地产行业下半场风险接连暴露,2021年恒大正式暴雷,资本市场也开始回落。但是另一边,招行仍然在拼命代销房地产信托和各类理财产品,结果屡现代销产品爆雷风波,投资者怨声载道。
受大财富管理业务效果不佳的影响,2023年前三季度,招行大财富管理收入萎缩至368.55亿元,同比下降6.62%。
最终,在大财富管理收入坍塌和净息差承压的双重打压下,2023年,招行营收首次出现近10年以来的负增长,全年实现营收3391.23亿元,同比下降1.64%。
招行正式告别黄金10年,昔日的资本市场宠儿从高点下来市值也暴跌了7000多亿。